河南诚济医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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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5-57950697
所在地区:河南/郑州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
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0.125g*8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63020135
产品标签:头孢拉定干混悬剂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会销炒作

025-57950697
| 执行标准 | 口服液 |
| 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| 产品规格 | 0.125g*8袋 |
| 卫生许可证 | |
| 成份 | 本品主要成份:头孢拉定。 |
| 性状 | |
| 功能主治 |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、扁桃体炎、中耳炎、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。本品为口服制剂,不宜用于严重感染。 |
| 不良反应 |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,发生率也较低,约6%。恶心﹑呕吐﹑腹泻﹑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。药疹发生率约1%~3%,伪膜性肠炎﹑嗜酸粒细胞增多﹑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﹑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。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,血清氨基转移酶﹑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、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,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,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,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%~7%,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。一旦发生过敏反应,立即停用药物。如发生过敏性休克,须立即就地抢救,包括保持气道通畅、吸氧和肾上腺素、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。2.本品主要经肾排出,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。3.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。 |
| 禁忌 |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。 |
| 贮藏 | 密封,在凉暗处保存。 |
| 保质期 | 24个月 |
| 备注 |